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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份来自“青年文明号”的破产法庭便民指南请您查收

金秋时节,丹桂飘香,9月26日,重庆破产法庭正式迁回九龙坡区花半里路3号“绿瓦楼”。重庆市法院系统“青年文明号”——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三大队肩负起守护“绿瓦楼”安全的职责。为更好服务来庭的人民群众,“青年文明号”制作了诚意满满的便民指南和安全检查须知,请您查收。

一、重庆破产法庭便民指南



(一)交通路线图

为方便来庭群众,我们制作了破产法庭周边轨道交通、周边停车库及进入破产法庭路线图,请来庭人员根据路线图,有序进入重庆破产法庭。

(二)诉讼场所楼层分布图

进入破产法庭,请您根据传票或者通知书,对照诉讼场所楼层分布图,找到您所要去往的审判法庭、听证室或者调解室,以节约您的宝贵时间。

(三)急救设备及药物

破产法庭安检大厅、诉讼服务中心即将配备急救箱,以备不时之需。

(四)智能存包柜

安检大厅配置了智能存包柜,对于依法不得带入破产法庭的物品,可通过人脸识别快速存取。

二、重庆破产法庭安全检查须知

(一)疫情防控要求

根据疫情防控需要,所有进入破产法庭的外来人员需向执勤司法警察出示“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”即“渝康码”,并接受体温检测,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。

(二)安全检查通道设置

安检大厅位于“绿瓦楼”正前方,所有来庭人员均须从安检大厅进入破产法庭。

1.快速通道

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可以通过快速通道进入法庭。首次来庭履职的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需出示身份证、律师证、基层法律工作者证进行登记,从履职通道进入破产法庭。之后再来庭履职,需查验律师证或基层法律工作者证后,以人脸识别方式从履职通道快速进入法庭。

2.普通通道

其他来庭人员应当通过普通通道进入法庭,进行身份证件查验和登记,接受人身和物品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。

“青年文明号”提示:如果您有怀孕、安装心脏起搏装置等不宜采用设备安全检查的情形,请及时告知执勤司法警察。




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》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》的规定,以下物品不得带入破产法庭:

1.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;

2.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、放射性、腐蚀性、强气味性物品以及传染病原体;

3.液体、非急救类药品、胶状物品、粉末状物品、标语、条幅、传单;

4.其他可能危害诉讼场所安全或者妨害诉讼秩序的物品。

“青年文明号”谢谢您的理解与配合!



来源:破产庭、法警支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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